关于“高职院校能力建设海外培训项目”2017年度参团人员的预选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2-08 浏览次数: 1661 次
际协〔2016〕436 号
有关高职院校:
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及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、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(2014-2020年)》及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》等文件精神,服务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战略目标,助力建设中国特色、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 2017年,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设立“高职院校能力建设海外培训项目”(以下简称高职项目)。
本项目将继承“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”的成功经验,一方面在已有培训成果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院校长领导力培训模式,注重个人选题的务实性、创新性,调研准备的深入性、导向性,全面提升培训质量;另一方面,将支撑院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适当选派院校中层领导干部参与项目培训。
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度选派计划
序号
|
计划培训国别
|
计划派出时间
|
境外培训天数
|
选派名额
|
1
|
新西兰
|
2017年7月
|
2-3周
|
25人
|
2
|
澳大利亚
|
2017年8月
|
2-3周
|
25人
|
3
|
北欧某国
|
2017年9月
|
2-3周
|
25人
|
上述计划以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批复为准,具体派出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。
二、培训模式
本项目培训分为国内培训、境外研修、回国总结三个阶段。在境外培训期间采用全团整体培训模式,鼓励项目学员形成个人研修成果。
三、人员要求
1.参团单位应为国家示范(骨干)性高职院校或省属重点高职院校,每校限报1人;
2.项目申请人员应是校级领导(不含纪委书记)、二级学院领导或中层领导干部;
3.参团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,符合出国政审条件,身体健康,年龄在55周岁以下。
我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,并根据实际培训计划确定选派学员名单。
四、经费安排
项目学员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由派员单位负担。其中,境外经费标准按照财政部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3〕516号)和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4〕4号)实行;开展国内培训及回国总结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。
五、报名方式
请有意参加项目的单位提交附件文件材料。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velt@ceaie.edu.cn,同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签字盖章后快递至我会。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,以收到纸质版材料为准。
联 系 人:杨艺程、肖雅文
电 话:010-66416080-8019/8043
电子邮箱:velt@ceaie.edu.cn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
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业教育与培训部
邮 编:100031
附件:
1.参团回执
2.项目人员推荐表
3.申请人个人简历表(中英文)
4.个人研修计划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