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中法百校交流计划”第三批项目学校名单公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4-03 浏览次数: 1277 次
有关单位:
“中法百校交流计划”作为“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”成果,于2016年正式启动。该项目由我会和法国驻华大使馆共同承办。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,我会已遴选出北京市昌平区第四中学等30所学校为第三批项目学校。经教育部批准,现按程序对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自2018年4月3日起至4月9日止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,否则恕不受理。我会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4月9日前通过邮寄、传真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送达我会秘书处。
通讯地址: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,逸夫会议中心(国际合作部收),邮政编码:100031。
联系电话:010—66416080转8026
传真:010—66416156
电子信箱: huangcai@ceaie.edu.cn
附件:
“中法百校交流计划”第三批项目学校名单
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
2018年4月3日